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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凤德 我在2000年7月份,在派出所恶警的诱骗下,违心的在恶警写好的“不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上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该签字作废!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7/1331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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