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阳生
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,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自己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论及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我以后要严格要求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归正自己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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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8/1332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