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春华 由于自己长期存在对于利益的执著心,做错了两件不该做的事。 1、在2000年4月时,单位让填写“对法轮功组织的看法”,我写了妥协的话。 2、今年派出所让我了“保证书”。(指把钥匙交给别人,因为我去外省,把钥匙交给了同修,他们在我家做资料,家被抄。) 这两件事自己配合了邪恶,写了“保证”,我非常难过。现特此声明:以上两件事中所写“保证”作废。我要去掉常人的利益心,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1/21203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