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红丽
99年7.20以前,派出所到我家问我“炼不炼法轮功了?”,我当时说“不炼了”。我今天发表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8/1332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