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聪用
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走师父安排的路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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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8/1332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