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振海
自己以前所说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及违背大法的话全部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洗刷污点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8/1332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