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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潘振乐、于淑花 在99、7.20邪恶迫害大法开始时,由于我们夫妻俩被邪党毒害,被邪党的淫威吓住了,从而对大法犯了罪。烧了一本大法书,交了一套师父讲法磁带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们以前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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