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汝河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邪恶的共产党迫害法轮大法以来,我在被非法拘留、逼讯时,恶警逼我在逼讯“笔录”上签了字。声明:我以前向邪恶的两次签名均作废。今后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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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9/1333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