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尚淑娴
我在上小学时,曾被逼写过一篇污蔑大法的作文,我痛悔不已。现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那篇作文声明作废。我要信师信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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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9/1333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