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建秀
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因怕心和求安逸心,配合了邪恶,写了违心的假话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9/1333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