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振廷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对师父不敬的话,全部声明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9/1333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