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玉洁、刘汉香、刘薇、翟翠霞、马秀琴、单淑英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9/1333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