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瑞芹
我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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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9/1333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