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梅
我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声明作废。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9/1333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