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文芳 我是从1995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只注重炼功,学法少,许多人心不去。99年7.20邪恶迫害开始后,自己就动摇了,而且还影响到他人。7月22日,儿子、儿媳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非法抓到看守所,我去劝说,还将他人写的“悔过书”抄来,让儿子、儿媳签了字。2000年初,儿子、儿媳在市看守所请了律师打官司,我当时对律师讲了违背大法的话。我还讲过“不炼功”的话,还说过劝说儿子、女儿放弃大法的话。严正声明:我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5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