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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艳蕾

    我是1995年得法的。得法前,身体已经无法正常工作和干家务活;修法轮大法后,身体很快得到康复,精神上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,并在得法后有了一个健康的男孩。在1999年7月22日我和同修去省委上访被非法抓后,恶警问“炼功点负责人是谁”,我告诉了恶警。做了一件非常可耻的事。今后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0/1334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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