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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彩虹 我是1997年得法的,通过修炼,身心得到很大提高。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后,由于学法少,在邪恶的迫害下违心的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违背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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