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凤珍
我从2003年11月至2005年6月,邪悟后進到“魔堂”18个月之久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珍惜师父给我们的最后的机会,从新修炼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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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0/1334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