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丽波
2004年冬天,我被恶警非法绑架,在单位写了所谓的“悔过书”。我对不住师尊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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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0/1334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