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小兰
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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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0/1334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