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有林、段秀梅
—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0/1334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