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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淑娟

    我是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大法的。由于学法不深,九九年邪恶的迫害发生时,我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,当时让邪恶把大法书拿走了,而且还指出谁是负责人。现在想起来特别悔恨自己,对不起大法和同修。我特此声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学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1/13355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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