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阳
在被非法拘留后,要回家时,由于有人心和各种执著心,在交款单上签了名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更加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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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1/1335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