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献玲
在高压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1/1335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