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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孔繁航 我是2000年2月去北京正法的,后来被警察非法关押在太平分局17天。家属为了让我出来,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等。在当时公安部门的压力下,自己又有执著心、怕心,被迫签了名。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被迫签的名一律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1/212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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