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德昌、李国海、李昌新
在劳教所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全部作废。从新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1/1335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