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元
2006年6月9日,中午因跟妈妈发生争执,说了违背天理的话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不走旧势力安排的路,紧跟师父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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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2/133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