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隋景贤
在7.20之前,因老伴反对我修炼,把书给撕了,并扔到很脏的地方,我就给烧了。前些日,我把《明慧周刊》烧了好多本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以后要按师父的话去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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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2/133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