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连秋、于桂梅
99年7.20时期,我们夫妻二人做了一件对不起师尊的事。当时恶党非法收书,我们把大法书前面的几十页给毁掉、焚烧了。声明:我们的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2/133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