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雅娟
本人在99年7月20日以后,由于怕心,交出大法的书籍、图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等许多资料和物品,没有维护好大法,犯了极大的罪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2/133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