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莉玲
我在邪恶的高压迫害和欺骗下,写下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现在声明: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书面材料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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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2/133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