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秀云
以前由于学法不深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不按大法做的事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一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2/133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