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丽华
邪恶逼迫家人写的一切“保证、签字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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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2/133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