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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映琼 我于97年9月开始修炼,炼功后我拥有了健康的身体。在大法遭受迫害时,由于怕心,没有为大法说句公道话,而是用了人心,向派出所交了一些当时的宣传资料、一本《本《本精進要旨及》及》及一套讲法带。而且还劝别的同修适当的交点去,她也交了一套讲法带。2003年4月在邪恶的恐吓、诱骗下,交了两盘炼功磁带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今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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