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巧平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现在起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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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3/1337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