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海宝
以前因为年龄小,说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,现声明作废。我以后信师信法,跟师父一修到底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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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3/1337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