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阳
我在洗脑班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跟上大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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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3/1337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