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寿萍、马风芹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3/1337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