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永安
前几天我出门办事,途中在汽车上被恶警劫持回当地派出所,我说“不炼了”。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今后,做好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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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4/1337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