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秀云
未能正念正行,在人心的驱使下,给邪恶签过字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洗去污点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4/1337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