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金茹
99年7.20后,我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不该做的事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按老师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4/1337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