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春英
我烧了一部份宝书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按照师父讲的去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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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4/1337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