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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翠棉 2000年10月1日,我和同修一起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同修的家人举报,后被县公安局政保科非法关押45天。当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执著亲情和利益,在政保科科长的强迫下,明知不对,还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。出来后加重了怕心,被邪恶钻了空子。每到节假日、所谓的敏感日,邪恶就让我写“保证”、签字,让家人“担保”、写“保证”、签字。通过学法,我找到了自己的执著、怕心所在,认识到自己的错误。决心坚定对师父、对大法的正信、正念。在此严正声明:在迫害期间,自己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、包括家人替写的“保证”、签字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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