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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文光 2001年8月31日复印真相资料时被该店老板告发,后邪恶非法拘押于派出所一周。由于人心未去,怕心很重,向邪恶写了“不炼了”的保证,家人、亲友也写了“担保”,并交了万余元,不情愿的配合了邪恶,对不起慈悲度我们的师尊,给当地的大法洪传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。通过不断学法,自己深感过去学法不深,不精進,从根本上是人心未去。在此严正声明:在2001年8月31日邪恶非法拘押迫害期间,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”、“担保”一律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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