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淑莲
由于怕心,在与儿媳妇发生矛盾时,说出“自己早就放弃修炼法轮功”的话,我说完就后悔了,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。我声明:自己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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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5/1337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