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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康淑英 我在被邪恶迫害期间,用化名所说、所写的言论以及按过的手印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我会用我的实际行动做好证实大法,弘扬大法的事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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