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翠山
我97年有幸得法。2001年我到北京证实大法,被市610办公室洗脑,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今特此声明:以前在邪恶的高压下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定实修,洗刷污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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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5/1337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