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炳岭 我曾撕了大法的书,烧过大法的书、师父的讲法录像,现感到十分后悔,对不起大法和师父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7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