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永华
我以往所写的“悔过书” 、所签的字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精進实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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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5/1337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