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广芝
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违心的写过“悔过书”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起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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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5/133706.html